大姚县龙街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张健): 
  
  
  
你(单位)于2024年07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7月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该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证照。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收件日期:2024年07月26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蔡李平   执法证号:25090698025 
  
 李慧莲   执法证号:25090698028 
  
   
  
  
2024年07月26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龙街中心卫生院校验准予合格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金点子传媒有限公司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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