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防范食用野花野菜中毒的预警通告
阳春三月,万物生发。蕨菜、竹叶菜(鹿药)、蒲公英、竹笋、金雀花、车前草、刺脑包(惚木)、木耳朵(清明草)、野葱等各类野花野菜陆续上市。野菜虽鲜美,但辨识、采摘、储存、烹饪和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或将危及生命安全。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防范食用野花野菜中毒事件发生。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通告如下:
一、陌生野菜不要采,侥幸心理要不得。有的野菜具有毒性,并且与可食用野菜十分相似,有的野菜生长在庄稼地里或垃圾堆旁,有被农药、重金属污染的可能,随意采食这些野菜极易引起中毒。比如:野葱,又名山葱,与剧毒的葱兰十分相似;可食用的水芹菜和有毒的石龙芮很难辨别;近年来我州也发生过误食有毒野花中毒的事件。
二、各种做法熟为要,烹饪不当易中毒。不要生食野菜野花,加工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需经浸泡、焯水、蒸煮等方式处理后,再进行食用。比如:新鲜黄花菜含有秋水仙碱,食用后在体内容易氧化产生有毒的二秋水仙碱而引起中毒,需经焯水、去除花蕊或晒干后食用;香椿含亚硝酸盐,焯水可有效降低有害物质的含量。
三、迷信疗效不靠谱,适量食用保健康。有些野菜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不可盲目迷信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均衡饮食,不宜多吃或单一类型大量食用。比如:胃寒者不宜过量食用蒲公英、折耳根;低血糖人群不宜大量食用马齿苋;蕨菜含有原蕨苷,长期大量食用可能会增加患胃癌、食道癌等恶性肿瘤的风险。
四、野菜中毒速就医,电话举报控风险。食用野菜后如果出现皮肤瘙痒、过敏、胸闷呕吐、腹胀腹泻,或是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同时要保存可疑食物,以备检验判别;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儿健康;消费者如果在外就餐食用野菜后出现中毒症状,除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五、合法经营严把关,主体责任要落实。野菜生产经营者应严把原料关,严禁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来源不明的野菜,同时要保证原料新鲜安全、储存得当、加工烹调规范卫生;各类学校堂食、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和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菜,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监管履职不缺位,食品安全恒在心。教体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严防误食马桑果等毒性野果的中毒事件发生;民政、民宗、水务、交运等部门建设工地要加强务工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加强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加工食用自采的野菜野花;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治工作,按规定做好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广泛宣传预防野菜中毒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 下一条:购买“三金”如何避坑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