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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于民 实惠群众 大姚县人民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9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让利于民 实惠群众 大姚县人民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生效日期:

让利于民  实惠群众

大姚县人民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任务,自去年以来,县发改局多次会同县卫计、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大姚县人民医院的整体运营情况和药品使用开展深入调研。在结合国家对公立医院医药改革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次调研和核算,形成了《大姚县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县医改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由县发改局、卫计局和人社局于1021日联合发文实施。自今年111日起,大姚县人民医院的药品(中药除外)价格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通过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县医改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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