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调查如何制发通知书?
对于专项审计调查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的地方、部门、单位出示专项审计调查的书面通知,并说明有关情况。这主要是为了适应专项审计调查目标宏观、内容针对性强、范围广泛、方法灵活的特点。为确保质量,兼顾成本和效率,对送达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仅要求出示通知书即可。通知书的内容应将调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列明,以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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