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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