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6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拟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预案、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下灾害指挥部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救援工作,协调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督促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科技和信息化股)、防灾减灾和预案管理股、灾害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大姚县应急救灾服务中心
2.大姚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大姚县应急救灾服务中心、大姚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非独立核算、非单独编制决算的单位,纳入大姚县应急管理局作为一个核算单位进行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稳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企稳向好
(1)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以上率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年内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7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1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通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案例警示、学习研讨;建立县处级领导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以上率下带头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带头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大检查,带头督促重大隐患整改,带头把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年度述职考评。每月分析研判,制定下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点任务清单,以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推动安全生产常态化、长效化。
(2)抓紧抓好治本攻坚年度任务落实,努力夯实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印发下发《大姚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大姚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牵头、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行业部门主责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采取示范带动、专班推动、挂图作战、网格联动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攻坚行动和年度重点任务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年内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22次;对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113次3332人;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宣传118507人次;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行动67次3481人;制定挂图作战77项,2024年涉及49项,已全部完成;派出检查组223批次,指导帮扶企业720家,排查重大隐患240项,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7项,提请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3条。落实重大风险“4个清单”管控70条,管控率达100%。购买专家服务1轮次,检查企业5户,查出问题隐患116条,所有问题隐患已全部实现闭环管理。部门检查603次2063家;行政处罚85次,共罚款39.1535万元,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资金投入844.151万元,企业投入557.166万元。对辖区非煤矿山、重点工贸、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企业98家次,发现隐患122项,整改完成120项,整改率达到98.3%。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抓实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推动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州委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同步组建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专班负责人,明确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专班成员,狠抓工作落实。处级领导带头挂包乡镇、重点企业和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县级部门和乡镇班子成员全面挂包村组,实现挂包联系全覆盖。坚持以上率下推动明察暗访、发现隐患、推动整改闭环。从11月份以来,所有处级领导和乡镇和县级重点行业部门班子成员均启动开展明察暗访,县委书记带头开展明察暗访7次,县长开展明察暗访5次,县级领导带头开展明察暗访35次,各乡镇、部门明察暗访83次,村社区明察暗访87次,累计检查单位269家,发现问题隐患418条。统筹推进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州对县2024年一、二、三季度共查出问题隐患260条,已整改259条,整改率99.6%,剩余1条正在整改;县级2024年一、二、三季度共查出问题隐患579条,已整改577条,整改率99.7%,剩余2条正在整改。
(4)全力加强“冷门行业”、薄弱环节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深刻汲取龙街“6·8”意外事件教训,抓紧抓好日常关注较少的“冷门行业、薄弱环节”安全监管。针对道路运输领域超限超载难题,在大理方向、元谋方向新建两套智慧治超设施,实现全天治超、在线治超、科学治超。针对建材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开展摸家底、抓宣传、找隐患、促整改、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建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合部门力量,包保重点社区,实施划片监管,有效破解了建材领域问题太多不敢管、体量太大管不了、职责不明不便管、业务不熟不会管等难题。针对电动自行车领域突出问题,出台整治方案,细化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销售、上牌、停放、充电、报废全链条监管,有效降低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针对车用尾气净化剂、车用动力辅助剂等新能源车审批监管法规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流程不明确,导致不好监管、不便监管难题,坚持多管齐下严格监管,合力抓好政策宣传、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同步推进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长期防范,实现该行业在全县彻底退出。针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困难,广泛听取企业意见,确定了“四个一批”清单,达标保留3座、改造升级13座、整合重组2座、淘汰关闭5座,全县非煤矿山数量下降到17座。针对中小企业和废旧回收、农村有限空间等监管薄弱领域,整合县级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做到既抓重点堵点,也抓难点盲点,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2024年,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指标持续下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事故逐年减少。
2.抓紧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灾亡人的红线底线
(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紧盯“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工作目标,毫不松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紧盯防灾减灾关键领域,防汛抗旱取得实效,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建立江河沟箐上下游防汛联动工作机制,年内出现的普遍干旱得到有效应对,湾碧乡两起滑坡、泥石流灾情险情得到及时处置,有效防范了因灾亡人。防震减灾毫不松懈,牢记“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强化地震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双盲四断五级联动抗震救灾应急演练”。全面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打造两个地震科普示范村组,动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卫星电话调度、救灾物资清理、社会力量联络、重点单位定期演练。值班值守高效运转,各乡镇和县防指重点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主要领导在岗带班,所有乡镇和县级部门落实周末、节假日专人值班。
(2)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础,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持续落实“五分钟响应、半小时集结、三小时投送到基层一线”的“5303”应急响应机制,适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紧急集结应急演练,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急时应急响应能力。继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428个,指导部门完成综合应急演练16场次1325人,按照所有小组全覆盖的要求,督促全县1549个自然村开展综合应急转移避险1754场演练,53360人参加演练。严格落实“1262”预报预警和联动应急响应,适时开展防灾减灾“六问”调度工作,持续推行防灾减灾重点农户建档立卡管理,就近落实2-3名包保转移责任人,确保关键时刻有人叫、叫得应、转得走、转得快。年内组织极端天气联合会商3次,部门5次,发布会商专报3期,提出防灾减灾意见建议22条,严格按照防汛“六问”抽查机制,精准调度乡镇村社区40余次。有效应对湾碧乡两起泥石流滑坡灾情险情,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因灾亡人的红线底线。
(3)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增强基层应急响应能力。投入9600多万元建成17条森林防火通道,覆盖8个乡镇,共234.59公里;投入2500多万元在湾碧乡文宜拉、巴拉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投入2000多万元实施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5公里;投入3000多万元硬化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70.9公里,危桥改造1座。每年投入1300多万元建立13支245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争取省州800多万元配置应急救援和安全执法装备,建设8个边远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争取中央、省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26.933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0416人;争取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专项扶持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闭库项目。结合数值大姚建设,建成高规格、多功能的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全县储备应急物资、装备100多种,价值1500余万元,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1264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2647.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0304.20元,增长6.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304.20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大姚县“互联网+企业生产”平台建设项目,收入比上一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48020.77元。其中:基本支出4845624.50元,占总支出的48.22%;项目支出5202396.27元,占总支出的51.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8110.19元,增长4.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1099.61元,下降6.58%;项目支出增加789209.80元,增长17.8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大姚县“互联网+企业生产”平台建设项目,支出比上一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应急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45624.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2911.18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713.32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应急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2396.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50664.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为保运转支出的办公经费。
2.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支出11681.93元,主要用于确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顺利产生的相关支出。
3.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支出50503.00元,主要用于确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顺利产生的相关支出。
4.大姚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支出1061000.00元,主要用于对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企业在安全生产、税收征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土保持、交通运输等方面实施远程监管、适时监管、全方位监管,实现监管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5.2024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97686.00元,主要用于日常安全监督产生的支出。
6.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支出251974.50元,主要用于确保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顺利产生的相关支出。
7.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资金支出45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8.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资金支出3432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洪涝救灾物资储备采购、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9.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项目支出2258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预报预警、信息研判、叫应、调度、值班值守、巡查、叫应、调度、抢险救灾指导等工作提供保障,为转移避险组织工作和转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购买和租赁应急指挥、抢险救灾所需的装备设备、物资,对救援队伍的训练、装备提供必要支持。
10.2024年省级防汛救灾资金项目支出18117.88元,主要用于保障“1262”预警响应联动、临灾预警叫应、精准调度及值守巡查等,补助提前转移避险、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等,补充或征用(租赁)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和技术服务,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和其他防汛救灾必要措施保障等。
11.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资金项目支出376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1262”预警响应联动、临灾预警叫应、精准调度及值守巡查等,补助提前转移避险、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等,补充或征用(租赁)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和技术服务,现场交通后勤通信保障和其他防汛救灾必要措施保障等。
12.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51500.00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补助。
13.2023年至2024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项目支出2768300.00元,主要用于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14.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干旱)资金项目支出162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城乡居民生活饮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拉水以及发放生活用水、旱灾救助,受灾乡镇开展应急抗旱工作;
15.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项目支出13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重点受灾地区用于应急抢险和部分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的搜救人员、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工作,补助抢险救援中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补助抢险救援中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等工作,补助重点受灾地区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16.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101008.96元,主要用于日常安全监督产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8020.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8110.19元,增长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非税收入成本及工作经费项目、大姚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干旱)资金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231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369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92.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9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完成年初预算的89.78%,主要用于反映部门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79283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1%,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日常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对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生活补助、救助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00.00元,决算为42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26.00元,增长4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元,决算为231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88%,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00.00元,下降2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526.00元,增长404.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526.00元,增长404.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00.00元,支出决算为42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26.00元,增长42.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元,决算为1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0.00元,决算为23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支出情况调整增加了“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元,下降2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526.00元,增长404.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1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8526.00元,增长404.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支出情况调整增加了“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大姚县应急管理局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713.32元,比上年增加29301.41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费用也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26466.90元,其中,流动资产243037.05元,固定资产983429.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9396.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2637.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5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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