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资格认定中有哪些注意问题?
(1)再婚夫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生育子女数量的规定和合法收养子女,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
(2)所生育子女的合法性,依照《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第三条认定。
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
(3)奖励扶助以年度为单位计发,享受对象在未领取当年奖励扶助金之前死亡的,仍可发给该年度的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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