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根据《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3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点》要求,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明确我局2023年净增市场主体(企业)目标任务为120户。为完成目标任务,我局全力扶持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根据2023年县下达我局市场主体(企业)目标任务数120户(含旅游文化企业16户),一二三四季度分别完成至16户、60户、90户、120户,截至2023年10月20日,我局完成市场主体培育任务115户,完成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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