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结合前期印发的相关文件,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和整治,为群众和经营企业提供稳定的市场环境。一方面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不同行业主体采取精准“菜单式”普法宣传,不断加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和底线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经营行为。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常态化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和企业经营者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外发布文化旅游方面典型案例通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全面推进文旅市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提升。
2.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策划实施一批旅游转型升级大型项目,推动旅游与健康、体育、文化、生态、教育、互联网以及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彝医药参观体验、温泉康养、森林康养、休闲观光农业等康养旅游新业态。围绕“千年古邑,绿美大姚”旅游名片,加强特色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将大姚打造成集“民族文化展示地、生态观光休闲地、清凉盛夏避暑地、自驾旅游体验地、绿色美食品尝地、健康养生幸福地”为一体的新兴全域旅游目的地,全力推动从过境地到目的地转变。认真落实省、州旅游品牌创建奖补等相关政策,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惠企助企补助。
3.加强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文化扶持资金,加强文化人才的培育扶持和鼓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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