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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

索 引 号:dyx015/2026-000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农业社会化服务 生效日期:

政策依据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对象

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粮油糖类经营主体,其中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总量或服务面积要占60%以上。

支持内容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山区、半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项目县(市、区)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申报时间以项目县(市、区)当年关于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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