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13号)
支持对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农民生产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训等。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难点痛点,组织举办农机手、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乡土文化能人专题班培训。
支持标准
各州(市)、县(市、区)结合资金额度、培训人数等情况综合确定标准,原则上州(市)、县(市、区)域内标准应相对统一。
申报程序及时间
省农业农村厅分别于2024年11月中旬和2025年4月中旬,组织各州(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调研摸底,及时掌握培育意愿和实际情况。经各州(市)、县(市、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申报培育需求,按要求综合考虑分配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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