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海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恢复设置村级农科员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下沉基层”的提案(第18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级农科员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农业法律法规,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主力军,在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村级农科员承担着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种植养殖产业结构,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职责。
村级农科员对当地气候、土壤特征及村民的情况比较熟悉,容易做好本村的农技推广工作,这是县乡两级农业农村工作人员不能替代的。你提出的“关于恢复设置村级农科员推动农业农村工作下沉基层”的建议很好,也是县农业农村局所期盼解决的事项。据调查,村级体制改革后,各村的农科员根据村情实际,大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有的身兼多职,农科员在一线开展科技指导服务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加之村级农科员的待遇多年来一直未提高(单设的120元/月),影响了村级农科员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乡镇为解决待遇低的问题,村级农科员、畜牧兽医员、护林员等由一人兼任,也有的乡镇把农科员、畜牧兽医员、护林员由村“三职”干部兼任,农科员的待遇有所增加,但仍未解决根本性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报,争取给予村级农科员队伍建设工作更多的重视和支持,适当增加村级农科员的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力量。
在此,十分感谢你对全县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5日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66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大姚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