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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和选育示范主体的公告

索 引 号:dyx015-/2022-071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和选育示范主体的公告 生效日期:

根据《大姚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和培育市场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拟招募特聘农技员5名,选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个。

二、特聘农技员从全县长期在肉牛养殖和水稻、杨梅种植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中招募。被招募的特聘农技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农业、懂技术,有责任心,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使用智能手机。有一定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从全县从事肉牛养殖和水稻、杨梅种植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中选育。被选育的示范主体应有一定产业特色和经营规模,发展前景好,能率先应用农业农村局推广的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新型农机具,在实用技术培训、传播、试验、示范、推广实践中得到较好体现和发挥,水稻、杨梅种植示范主体种植规模20亩以上,肉牛养殖示范主体养殖规模10头以上,种养殖时间5年以上。

四、被招募的特聘农技员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特聘农技员根据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依据《大姚县2022年特聘农技员招募管理考核(试行)办法》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管理考核,履职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最多可获得2.4万元报酬。

五、被选育的示范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大姚县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育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检查验收合格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最多可获得3万元补助。

六、符合条件的特聘农技员和示范主体自愿报名参加,先报先招募(选育)。公告之日起,可到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428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6210577。特聘农技员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明,示范主体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家庭农场证书,县农业农村局将到实地对特聘农技员和示范主体进行资质条件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相关协议。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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