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兴贵 局党组书记、县委农办主任
王建禹 局长
副组长:梁晓波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局机相关各股室、局属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果向阳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工作目标,以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指标为主线,认真实施“一网通办、精准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学习宣传推广工作力度。一是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的学习宣传推广纳入我局重点工作,通过各种会议、专题学习和开办讲座等形式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推进扎实有效;二是开展面向拖拉机驾驶员(机主)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及时总结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着力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
1.全面推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提高当场办结率;二是强化窗口服务,落实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来回跑,实现从受理到领取证照“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
2.全面公开统一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和办理流程图。认真梳理办理流程,及时发现流程中的问题,公布相关事项的办理环节和收费标准,及时优化提升,完善企业办事指南。对在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云南工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以及大姚门户网站四个渠道公布的开办企业各环节办事指南进行统一,制作完整的办事流程及材料清单,在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优化政务服务落实
1.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清理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加大减证便民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完善办事指南并进行公示,办事指南的细节内容(如流程图、收费标准、申报材料等)在网上大厅进行公示。
2.规范实体政务大厅管理。一是加强学习。健全进驻窗口人员例会学习制度,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不断强化进驻窗口人员工作纪律和日常监管。三是做好日常巡查,从工作人员在离岗情况、标识佩戴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情况、窗口卫生情况以及违规违纪情况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办事大厅巡查管理。四是强化考勤管理。五是认真落实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
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力度,着力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环境。业务大厅干净整洁,配备热水器、纸杯等,做到了让办事人员在等待片刻时有一杯热茶,所有办理业务做到即时办结。
4.全面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一是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齐窗口服务人员和软硬件设施资源,保障窗口服务高效运转;二是加大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从着装举止、服务用语、微笑服务等服务形象到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事项办理流程等业务能力进行规范化培训,帮助一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强化“减证便民落实”
1.做好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发布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楚政发〔2018〕13号)要求,要求凡取消和未纳入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的证明,一律不得向当事人索要。
2.严格执行便民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要求,免费为群众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理论学习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更新自身专业知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指标体系的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清晰,扎实开展工作,为打造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政务服务环境提供理论保障。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站所)和具体责任人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从本职日常工作着手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三)强化结果应用和整改,确保工作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最终通过营商环境年度评估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进行体现,各相关股室(站所)要及时对营商环境年度评估报告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结果通报中涉及本股室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扬长避短。一是对成绩、经验要及时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适时加以推广,推动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二是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营商环境办公室将通过建立台账等方式对责任股室(站所)营商环境年度评估报告和营商环境季度“红黑榜”评价结果通报中涉及事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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