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政协 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079号提案的答复
戴丽芹委员:
您好!您在大姚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第10050079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县城区老旧小区数量不断显现。据初步统计,全县建成于2000年以前、尚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约77个。近年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9600万元,完成了6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实施了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管线入地及增设停车位、充电桩等工程,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坚持“硬件+软件”双轮驱动,夯实管理基础。在硬件方面,我县连续三年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近年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9600万元,完成了6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实施了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管线入地及增设停车位、充电桩等工程,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在软件方面,我们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立党组织,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四方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小区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探索“分类+梯次”管理模式,实现全域覆盖。针对老旧小区差异大的特点,实行分类施治,对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社区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公开招标引入信誉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对规模较小、分布零散的小区,由社区实行“连片打包、统一保洁、统一巡逻、统一维养”的微型物业模式,政府给予一定期限的财政补贴。对居民意愿强烈的家属院,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居民自管,社区负责业务指导。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党建引领与多元共治。一是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针对长期缺乏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深化“党建+物业”融合模式,全面推行“把支部建进小区”,通过成立“红色物业”或“物业服务社”,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对无物业小区实行托底管理。二是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指导街道社区提高业主委员会(物管会)的组建率,严把人选关,鼓励党员进入业委会。同时,建立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确保业委会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推动“城管进社区”机制落地。将执法力量下沉,将过去的“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服务”。根据其他地方住建部门经验,设立“城管社区服务站”,实行“常驻+随驻”模式,联合网格员、物业开展巡查,解决违章搭建等执法盲区,提升响应速度。
(二)完善服务配套与功能更新。打造完整居住社区,社区治理不仅在于“管”,更在于“供”。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补齐社区公共服务短板。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应仅停留在“刷墙铺路”,应结合居民实际需求进行“小切口”改造。例如,利用边角地建设非机动车棚与智能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顽疾;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及适老化照明,切实提升居住品质。盘活存量空间,通过“小微公共空间改造”,将原本脏乱的闲置空地转变为健身广场、口袋公园或议事长廊,既美化了环境,又为居民提供了社交与协商的物理空间。
(三)强化协同执法与矛盾化解。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针对社区治理中的顽疾和物业纠纷,需要建立跨部门的协同机制。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针对小区内违章搭建、噪音扰民、毁绿占绿等难点,住建(物业管理)部门应联合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物业劝阻—社区上报—部门查处”的闭环流程,将违法行为遏制在初期,降低后期执法成本。二是构建“大调解”格局。将物业管理纠纷纳入社区调解体系。组建由城管队员、社区律师、老党员组成的“治理议事会”,针对邻里纠纷、物业服务标准争议进行柔性协商,避免矛盾升级。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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