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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11503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杨陈新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第72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长,由于处理经验和资金不足,我县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设施缺乏,仍未实现垃圾的集中收运和无害化处理,给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身体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影响新常态下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垃圾处理已成为目前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中一个急需解决的迫切问题。

 2017年6月我县被住建部列为第一批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按照示范县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大姚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选择了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作为试点,在团塘、小龙王箐两个小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回收垃圾兑换积分,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方式实行有偿垃圾回收制度,为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不断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建立农村保洁员、农村垃圾收费、“垃圾分类”等制度,推广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治理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主要河道沿线村组摆放垃圾桶,采用垃圾清运车将垃圾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热解站集中处理,从源头上防止垃圾下河、下田、下箐上山等情况。同时探索农村垃圾清运保洁权向社会公开出让,选取有相关经验的单位、企业承接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工作,全县90%的乡镇通过市场化运作清运垃圾,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垃圾治理逐步走向市场化、专业化。目前我县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1391个自然村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实现了垃圾有效治理,全县12个乡镇共配备垃圾清运车22辆、垃圾桶1781个,垃圾无害化填埋场3座(赵家店、湾碧暂未投入使用),垃圾热解站5座,垃圾焚烧站1座。在下步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制度保障。推动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有序进行,应从立法上完善,着重加强地方性立法,力争使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需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农村垃圾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应措施,填补农村垃圾处理监管法律上的空白,各乡镇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进行管理。首先,对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收集,提取可回收资源,其他垃圾根据理化性质进行分类处理;然后,以村为单位将垃圾运输至乡镇垃圾中转站贮存;最后,乡镇环卫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县级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抢抓机遇,围绕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县人民政府资金支持,加强全县各乡镇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垃圾清运车辆等硬件设备,促进垃圾分类项目落地实施。同时督促各乡镇按照创文标准新建标准垃圾房,配置分类垃圾桶,建立垃圾分类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板报、网络等,采取专题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省州关于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的目的意义,教育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文明户、卫生村评选活动,不断推进村庄文明建设,发动群众共享共管,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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