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圆委员:
您好!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城区占道经营整治的提案》(第43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结合我县疫情形势和经济发展情况,按照规范有序、适度开放的原则,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在确保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不影响交通秩序和不扰乱市容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对大姚县城部分区域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等经营场所,增加就业,促进群众增收,增强市场经济活力,增加城市温度,助力经济恢复,我局采取如下措施对占道经营进行整顿:
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本着对“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对商贩进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姚县城市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管重罚,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的行为,2021年以来至4月底,我局共开展对县城区占道经营集中整治11次,劝导规范占道经营800余次,进行占道经营处罚75人次。
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以街为市的现象,对占道经营情况进行杜绝,倡导经营户严格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制。同时,我局将联合交警、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介入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保障城市秩序和清洁的环境。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