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李彩兰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桂花镇大村村民委员会塔苞谷么古村落保护的建议》(第154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公布了第五批2666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其中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塔苞谷么村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9年完成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后,我局积极推动塔苞谷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塔苞谷么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后,我局高度重视塔苞谷么村的保护发展工作,积极研究保护发展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向大姚县人民政府请求解决塔苞谷么保护发展项目资金问题。2025年、2026年分别两次以大姚县人民政府名义编报了《大姚县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2026-2027年)》和《大姚县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善了大姚县桂花镇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档案、大姚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试点村评选打分自评结果及依据材料,均高分通过了州级审核,我局将继续跟进省级的最终评定结果。
下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立足于传统村落实际要求,轻重缓急,进一步优化和深化传统村落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消防设施布局规划,在已经完成的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特别是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控,积极向县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将传统村落保护好,发展好。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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