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大住建罚字〔2023〕1716号 | 杨建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建平 | 200元 | 2023年10月4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 | 大住建罚字〔2023〕1717号 | 蔡关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蔡关玉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 | 大住建罚字〔2023〕1718号 | 杨洁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洁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 | 大住建罚字〔2023〕1719号 | 李建飞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建飞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 | 大住建罚字〔2023〕1720号 | 杨忠荣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忠荣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 | 大住建罚字〔2023〕1721号 | 黎琼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黎琼 | 1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 | 大住建罚字〔2023〕1722号 | 邢啟明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邢啟明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 | 大住建罚字〔2023〕1723号 | 李家聪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家聪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9 | 大住建罚字〔2023〕1724号 | 李文斌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文斌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0 | 大住建罚字〔2023〕1725号 | 赵光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赵光平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1 | 大住建罚字〔2023〕1726号 | 杨顶伟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顶伟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2 | 大住建罚字〔2023〕1727号 | 张建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建 | 1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3 | 大住建罚字〔2023〕1728号 | 张绍能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绍能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4 | 大住建罚字〔2023〕1729号 | 刘骐玮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刘骐玮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5 | 大住建罚字〔2023〕1730号 | 李峰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峰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6 | 大住建罚字〔2023〕1731号 | 祁红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祁红芳 | 1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7 | 大住建罚字〔2023〕1732号 | 李学聪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学聪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8 | 大住建罚字〔2023〕1733号 | 王小明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小明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19 | 大住建罚字〔2023〕1734号 | 袁伟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袁伟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0 | 大住建罚字〔2023〕1735号 | 张海雄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海雄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1 | 大住建罚字〔2023〕1736号 | 杨红春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红春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2 | 大住建罚字〔2023〕1737号 | 华素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华素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3 | 大住建罚字〔2023〕1738号 | 王绍海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绍海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4 | 大住建罚字〔2023〕1739号 | 王绍生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绍生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5 | 大住建罚字〔2023〕1740号 | 唐剑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唐剑 | 200元 | 2023年10月6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6 | 大住建罚字〔2023〕1741号 | 王丽娟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丽娟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7 | 大住建罚字〔2023〕1742号 | 李建斌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建斌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8 | 大住建罚字〔2023〕1743号 | 杞瑞昌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杞瑞昌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29 | 大住建罚字〔2023〕1744号 | 梁海鹏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梁海鹏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0 | 大住建罚字〔2023〕1745号 | 李秋琼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秋琼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1 | 大住建罚字〔2023〕1746号 | 张海春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海春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2 | 大住建罚字〔2023〕1747号 | 张泽林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泽林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3 | 大住建罚字〔2023〕1748号 | 费丽娜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费丽娜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4 | 大住建罚字〔2023〕1749号 | 孙桂梅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孙桂梅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5 | 大住建罚字〔2023〕1750号 | 吴兴荣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吴兴荣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6 | 大住建罚字〔2023〕1751号 | 杨晓丽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晓丽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7 | 大住建罚字〔2023〕1752号 | 梅榆秋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梅榆秋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8 | 大住建罚字〔2023〕1753号 | 王志鹏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志鹏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39 | 大住建罚字〔2023〕1754号 | 李忠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忠辉 | 200元 | 2023年10月7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0 | 大住建罚字〔2023〕1755号 | 谢吉彩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谢吉彩 | 200元 | 2023年10月8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1 | 大住建罚字〔2023〕1756号 | 歹鑫祥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歹鑫祥 | 200元 | 2023年10月8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2 | 大住建罚字〔2023〕1757号 | 张春花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春花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3 | 大住建罚字〔2023〕1758号 | 何文忠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何文忠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4 | 大住建罚字〔2023〕1759号 | 杨建康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建康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5 | 大住建罚字〔2023〕1760号 | 潘庭忠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潘庭忠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6 | 大住建罚字〔2023〕1761号 | 杨际立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际立 | 1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7 | 大住建罚字〔2023〕1762号 | 唐华良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唐华良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8 | 大住建罚字〔2023〕1763号 | 于海洋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于海洋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49 | 大住建罚字〔2023〕1764号 | 刘敏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刘敏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0 | 大住建罚字〔2023〕1765号 | 邱光彦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邱光彦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1 | 大住建罚字〔2023〕1766号 | 谷永杰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谷永杰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2 | 大住建罚字〔2023〕1767号 | 唐晓宁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唐晓宁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3 | 大住建罚字〔2023〕1768号 | 张文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文炳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4 | 大住建罚字〔2023〕1769号 | 吴庆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吴庆平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5 | 大住建罚字〔2023〕1770号 | 施建梅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施建梅 | 200元 | 2023年10月9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6 | 大住建罚字〔2023〕1771号 | 鲁万祥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鲁万祥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7 | 大住建罚字〔2023〕1772号 | 邹大权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邹大权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8 | 大住建罚字〔2023〕1773号 | 李晓敏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晓敏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59 | 大住建罚字〔2023〕1774号 | 邢起成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邢起成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0 | 大住建罚字〔2023〕1775号 | 伍小龙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伍小龙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1 | 大住建罚字〔2023〕1776号 | 颜玉相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颜玉相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2 | 大住建罚字〔2023〕1777号 | 邵向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邵向玉 | 1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3 | 大住建罚字〔2023〕1778号 | 刘东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刘东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4 | 大住建罚字〔2023〕1779号 | 杜维亮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杜维亮 | 200元 | 2023年10月1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5 | 大住建罚字〔2023〕1780号 | 张磊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张磊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6 | 大住建罚字〔2023〕1781号 | 刘建峰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刘建峰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7 | 大住建罚字〔2023〕1782号 | 李亚军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亚军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8 | 大住建罚字〔2023〕1783号 | 葛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葛平 | 1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69 | 大住建罚字〔2023〕1784号 | 苏涛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苏涛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0 | 大住建罚字〔2023〕1785号 | 唐勇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唐勇辉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1 | 大住建罚字〔2023〕1786号 | 李青松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李青松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2 | 大住建罚字〔2023〕1787号 | 子志明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子志明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3 | 大住建罚字〔2023〕1788号 | 何建宏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何建宏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4 | 大住建罚字〔2023〕1789号 | 杨晓滔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晓滔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5 | 大住建罚字〔2023〕1790号 | 伍小艳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伍小艳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6 | 大住建罚字〔2023〕1791号 | 周金香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周金香 | 200元 | 2023年10月11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7 | 大住建罚字〔2023〕1792号 | 杨艳萍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艳萍 | 2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8 | 大住建罚字〔2023〕1793号 | 王新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王新 | 2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79 | 大住建罚字〔2023〕1794号 | 陆家军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陆家军 | 2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0 | 大住建罚字〔2023〕1795号 | 初怀聪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初怀聪 | 2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1 | 大住建罚字〔2023〕1796号 | 杨龙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划区域道路及人行道上停放车辆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杨龙泉 | 200元 | 2023年10月12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2 | 大住建罚字〔2023〕20号 | 何圣虎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定区饲养犬只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放养犬只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何圣虎 | 50元 | 2023年10月4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3 | 大住建罚字〔2023〕21号 | 孟丽蓉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定区饲养犬只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放养犬只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孟丽蓉 | 50元 | 2023年10月2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4 | 大住建罚字〔2023〕22号 | 赵娇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定区饲养犬只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放养犬只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赵娇 | 50元 | 2023年10月25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85 | 大住建罚字〔2023〕24号 | 张高桥不按规定在城乡规定区饲养犬只的行为 | 罚款 | 不按规定放养犬只 | 《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张高桥 | 50元 | 2023年10月30日 |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9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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