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9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2019年申报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经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22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租金收取标准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大大姚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批复》(大发改价费发〔2018〕133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每月4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廉租住房租金按每月1.00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
  三、分配要求
  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抽签方式进行,有关要求如下:
  (一)符合此批次的保障家庭须按要求参加抽签,抽签结果当场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可。
  (二)抽签先抽顺序号,根据顺序号抽取房号。
  (三)抽签在大姚县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参与下,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在现场抽取一定比例的保障对象作为代表参与监督。
  (四)保障家庭须于抽签当日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并按时入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的保障性住房。
  (五)抽签时间:抽签时间定于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9:00—17:00。
  (六)抽签地点:金康园公租房小区62幢商铺(县民族中学旁边)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日
| 上一条: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19年第一至三季度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符合条件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 
| 下一条: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申请201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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