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20年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不符合条件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申请2020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的要求,我单位已会同有关部门对202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的条件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后回复。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附件:大姚县2020年度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不符合条件对象公示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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