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意见,进一步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拟定了下步工作建议,现就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一)持续推动效能释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传播声量,推动政策效能释放;加大成效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实施重点民营建筑企业培育计划,协调解决建筑企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每年遴选5家基础好、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实行“一对一”、全过程服务,指导企业转型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备专业技术的农民工匠并指导就业。到2025年末,大姚县注册民营企业争达到120户以上,入库资质民营企业力争达到17户以上。
(二)持续推进奖励机制更新激励企业增产创收
积极扶持企业创收增收,发挥社会效益,对年度产值达到限额的本土企业,除争取州级补助资金外,对年度产值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且年度纳税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 万元奖补;对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年度纳税3000 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6万元奖补;对年度产值2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年度纳税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补。继续落实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创优夺杯、骨干人才培养、资质晋升等方面的奖励政策。
(三)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公平的发展环境
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大力推进许可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
(四)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在招商引资阶段,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工程项目选择本土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建筑施工企业承包该项目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地方政府实得部分税收的5%,奖励给该民营企业用于经营发展。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审即享”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加强直接面向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
(五)持续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建设统一工作平台,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规范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和曝光。
二、工作建议
(一)健全完善抵押、担保、化解转贷风险等工作机制,提高民营企业获贷能力。鼓励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
(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予以支持。对生产经营正常、短期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
(三)对涉及民生、交通、教育、市政、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融资,金融机构在符合授信政策要求前提下,对其申请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优先安排发放计划。
(四)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对地方收入贡献奖励机制,对县内本土民营企业在州内、州外省内、省外国内承包工程项目回注册地缴纳税收地方政府实得部分的按比例,奖励给该本土民营企业用于经营发展的常态化机制。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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