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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12/2025-0004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00100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作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宣传法规股、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所属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大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9人,事业工人1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姚县2个国控监测断面、2个省控监测断面、3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水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二是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开展2024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对城区9个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检查7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对全县24家加油站及喷漆作业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监督检查,对县辖区6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3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11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昙华山应急供水点硫酸盐超标核查处理,组织开展6个乡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截至2024年12月底,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8.28%。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三是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序。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1个,完成整改销号9个,另外2个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省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5件和1个问题已全面办结;反馈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剩余4个正在有序推进。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举报件12件,已办结7件,剩余5件为重复举报,正在持续推进。四是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对辖区内污染源实现全覆盖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按照特殊监管对象50%、重点监管对象30%、一般监管对象10%的比例进行抽查,以发现企业环境问题、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为重点,2024年,检查企事业单位114家,发现环境问题215个,提出整改要求215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对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帮扶,指导持证单位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五是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建设项目事前研判、靠前服务,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2024年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指导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网上备案60个,分别召开涉水、涉气等重点企业执法帮扶及普法宣传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专项普法,进一步增强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办好民生实事。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实实在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督察组交办大姚的1件举报件办理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全省100件“生态为民”实事典型案例,2件举报件办理被州生态环境局列为全州15件“生态为民”实事典型案例。七是强化学习培训锤炼过硬队伍。按照“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素质提升大练兵活动。通过队列训练活动,进一步严明队伍纪律,加强作风养成;通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实现全县生态环境队伍人员素质明显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案件办理中实战练兵,通过抓执法文书规范化、抓案卷质量,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办案水平整体得到提升,在全州执法比武竞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1名执法人员获个人三等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55890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8904.93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60214.70元,下降57.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2506.60元,下降5.9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107,708.1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级财政拨款收入7,107,708.10元,2024年无县级财政拨款收入,故收入下降幅度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568126.89元。其中:基本支出5409000.65元,占总支出的97.14%;项目支出159126.24元,占总支出的2.8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49668.65元,下降57.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8653.02元,下降6.22%;项目支出减少7291015.63元,下降97.8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级财政基本支出拨款较2023年度有所压缩;2023年项目支出除本级财政拨款147244.00元外,还有县级财政拨款7107708.10元,2024年项目支出仅为本级财政拨款159126.24元,故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9000.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2046.10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6954.55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126.24元(包含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9904.28元和上年结转资金9221.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水环境整治、空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904.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减少352506.6元,下降5.96%,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单位本着节约原则,对各项开支进行了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71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对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缴费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7929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完成年初预算的97.3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调出1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有所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416467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2%,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减排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人员工资支出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382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出1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392.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53.93元,增长17.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决算为87392.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20%,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318.93元,增长1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35.00元,增长13.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735.00元,增长13.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392.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053.93元,增长17.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000.00元,决算为87392.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节约原则,对各项开支进行了压缩。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318.93元,增长1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35.00元,增长13.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735.00元,增长13.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三辆公务用车均老化严重,日常维修保养频次较高,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024年接受各级督察、检查的次数比上年度多,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污染治理、环保督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我县开展环保督察、污染治理工作督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954.55元,比上年减少30248.38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节约原则,对相关费用开支进行了压缩。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资产总额692157.62元,其中,流动资产3563.60元,固定资产688594.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12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867.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99.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99.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99.7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599.7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主管部门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为空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0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4年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10520172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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