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确保上级下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按照《大姚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姚县2023年度市场主体培育计划的通知》(大营商办通[2023]4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请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全面完成2023年度市场主体倍增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历次会议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税收高利润企业,按照“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推动市场主体呈强劲增长态势,全力助力构建我县市场主体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坚持内培外引,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推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县级下发的2023年度市场主体44户培育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要素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整治,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行为,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清理规范环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强化与各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快速审批、全程跟踪”的服务理念,落实简化环评审批、优化环境监管等工作措施,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坚决不让建设项目在生态环境部门搁浅,实现“阳光、高效、便捷”审批,全力做好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和排污权要素保障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倍增。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实招商引资,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加强各项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让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便民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市场主体集聚。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月度调度、季监测、全程跟踪服务、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企业帮办服务,为重点产业链招商和项目落地提供帮办服务一站式服务,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完善全方位服务体制。
(三)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全力推动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流通、服务业、绿色生态、环保科技产业企业培育壮大。紧盯文化旅游业、大健康产业发展,聚焦物流快递、金融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领域全产业链,狠抓生活性、公共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壮大节能环保市场主体。
(四)落实落细培育企业目标任务。各股室、站、队要按照大姚县2023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目标,切实知责明责,主动担当,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23年培育市场主体(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2)落实任务,加强发展新企业,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股室、站、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用好政策,尤其是要用好产业、金融方面的政策,推进我县市场主体实现倍增。我局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宣传法规股为业务股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把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完成年度培育新增市场主体(企业)44户的目标任务,各股室要做好统筹,把握时间节点,按时限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我县市场主体实现倍增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添砖加瓦。
(三)强力推进,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每年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列为攻坚工程来部署安排,作为支撑性指标来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大比评考核,定期通报。全体干部职工要对标对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需按月上报到县“大比拼”办公室。要加强督查问效,实行一月一通报,及时总结经交流工作经验,对进度较慢的要及时提醒约谈,确保按时序推进工作落实。从3月起,局办公室将按月通报完成情况,在10月底前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到期未完成的,将在全局通报批评,上局工作“黑榜”,并纳入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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