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昌竹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行政许可公示
蔡昌竹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的申请,已于2025年8月18日经大自然资转许决〔2025〕32号《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示如下:
不动产坐落 | 大姚县金碧镇北街(大姚县医院内2幢) | ||
建筑面积 | 63.00㎡ |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 10.5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出让金 | ¥935.00元 | ||
备注 |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交易(买卖)。 | ||
本公示至2025年9月01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向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地址:环城西路东侧金苑巷1号·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A19)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1315058917
行政许可机关: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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