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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字〔2019〕36号)文件精神,设立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为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检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监管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管理。负责矿业权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监管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东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聚力规划支撑,进一步构建规划体系。一是编制完成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通过州规委会审议形成了编制成果。二是完成了12个乡镇5个片区规划设计服务采购,开展了第一轮现状调查,形成了初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完成了26个村庄规划成果县级审查,下步将进行规划成果入库备案。
聚力资源保护,坚守红线底线。一是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切实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坚决遏制增量,强力推进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省级提取下发我县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5268个13298.14亩,扣除有合法手续图斑面积后,整改任务为12376.85亩。截至10月31日,整改完成13852.72亩,整改完成比例112%。三是2023年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图斑789个面积13335.01亩,排查后确定整改任务13041.13亩。截至10月31日,整改完成面积3725.66亩,整改完成比例28.57%。四是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工作。2023年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7个,建设规模2288亩,预计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138.2亩,水田规模指标525.3亩,目前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州级验收,正在开展项目年度变更举证工作,预计11月底可完成项目入库。实施2023年第一批1个增减挂钩项目317.31亩,总投资3387万元,预计产生耕地指标200亩,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州级验收,正在开展省级验收核定。2023年第二批2个增减挂钩项目已完成前期审批工作,建设规模213.83亩,总投资2079万元,预计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90亩,项目已启动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新规划2023年第三批3个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模200亩,预算总投资1800万元,已完成方案编制和州级外业踏勘。
聚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资源要素保障。一是完成2023年度2个城镇批次1个集体批次,2022年度4个城镇批次、桂花水库、大平地光伏、石板箐光伏、大姚宝山生态陵园等14个报件共1837.209亩用地报批并获得省政府批复。二是完成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804亩用地审批。三是已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225.588亩组件;元大高速公路、石板箐二期光伏、茅稗田风电二期项目等3个单独选址项目已完成组件并报省级专班预审查。四是今年1-10月,完成土地出让16宗,面积184.64亩,土地出让合同收入价款14941.61万元。五是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1985亩,处置率79.31%,全州排名第3位;完成闲置土地处置5宗206.93亩,处置率67.41%,全州排名第4位。
聚力绿水青山保护,全力做好生态修复。一是扎实推进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和石灰窑、孔仙桥、秀水河3个地热水资源的审批、出让。二是积极开展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六苴矿区、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大村铜矿的采矿权延续。三是从严打击矿产资源无证开采、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持过期证照开采勘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业生产秩序,1-9月立案查处6件。四是完成大姚县新街乡砂石料厂中央环保督察举报反馈问题的整改和8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修复。持续推进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公司堆浸场复垦复绿。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区大姚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规划设计并通过州级专家评审。
聚力安全理念,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一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纳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199个,落实监测人员398人和气象预警信息接收人员990人。填发“两卡两书”5000余份。二是完成了大姚县龙街镇龙街中学泥石流治理项目和30个普适型监测预警点的建设。
聚力为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巩固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通办、并行办理”和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探索推进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1-10月共办理不动产登记3174宗;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外网受理登记业务52宗。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35本,土地面积4271.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449.9平方米。二是将行政执法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有机结合,1-9月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070件,其中: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050件(包括行政处罚49件、行政许可59件、行政确认2935件、其他行政权力4件、内部审批3件),提供公共服务7020件。
聚力资源秩序维护,严格执法监管。一是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我县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23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31个问题44个图斑,已整改22个问题35个图斑,其余9个问题9个图斑正在整改中;2022年督察反馈3个问题,已整改2个,剩余1个正在查处中。二是截至8月31日,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问责面积12.07亩,违法占耕比例为6.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察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
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大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大姚县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
4.大姚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金碧自然资源所(金碧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石羊自然资源所(石羊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龙街自然资源所(龙街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新街自然资源所(新街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赵家店自然资源所(赵家店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六苴自然资源所(六苴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三岔河自然资源所(三岔河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2.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三台自然资源所(三台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3.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铁锁自然资源所(铁锁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昙华自然资源所(昙华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5.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湾碧自然资源所(湾碧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6.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桂花自然资源所(桂花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16个单位非独立核算,纳入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27,22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85,557.80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1,671.32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2,409,422.42元,下降7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964,270.94元,下降66.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445,151.48元,下降99.45%。主要原因是为确保2023年度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压缩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7,827,212.71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6,520.58元,占总支出的32.46%;项目支出25,550,692.13元,占总支出的67.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4,033,700.62元,下降66.1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05,862.09元,下降13.44%;项目支出减少72,127,838.53元,下降73.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确保2023年度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压缩2023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76,52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06,793.79元,占基本支出的91.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9,726.79元,占基本支出的8.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50,692.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3,100,000.00元,其中:县机械厂35KV电力设施搬迁技术改造工程资金3,100,000.00元。
2.2080801•死亡抚恤10,407.00元,其中: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支出10,407.00元。
3.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248,564.61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
4.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748,519.52元,其中:缴纳2023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2,976,210.00元;缴纳2021年度第五批城镇建设用地部分报批费用772,309.52元。
5.2120807•廉租住房支出14,440.1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费。
6.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
7.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60,346.38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出让相关成本支出。
8.2121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379,590.20元,主要是用于土地出让相关成本支出。
9.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大姚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10.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9,332.00元,主要是用于征地青苗补偿费。
11.2200101•行政运行121,653.00元,主要是卫星基准站运行维护管护费15,000.00元,自然资源局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98,423.00元,2023年度退休人员建房安家经费8,230.00元。
12.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2,561.70元,其中:(1)2023年第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400,000.00元;(2)国有资产处置测绘评估专项经费23,481.70元;(3)部门运转工作经费200,000.00元;(5)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规专项经费339,080.00元。
13.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314,210.00元,其中:(1)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5,000.00元;(2)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专用资金2,309,210.00元。
14.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60,692.74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5.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0,980.00元,主要是2023年卫片执法省级补助经费。
16.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6,959,394.88元,其中:(1)县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163,608.88元;(2)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6,795,786.00元,按照工程项目进度拨付龙街中学、大姚县第一中学、新街集镇潜在不稳定斜坡治理及湾碧乡巴拉村委会、学校、移民搬迁点崩塌泥石流治理项目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0,89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05%。与上年相比增加3,822,055.25元,增长15.8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大多数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2022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7%。主要是用于县机械厂35KV电力设施搬迁技术改造工程。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7,92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1,60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48,56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是用于支付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019,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是用于大姚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支付征地青苗补偿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519,34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多媒体总体规划沙盘制作安装、部门运转工作经费、闲置国有资产处置测绘评估、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专项经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经费、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占补平衡流转专项、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及单位于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4,7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59,39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4%。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及县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80.00元,决算为80,90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80.00元,决算为44,758.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32%,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6,146.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6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46.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980.00元,支出决算为80,905.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980.00元,决算为44,758.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36,146.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行驶公里数多,导致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②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及耕地流出整改督查的次数较多,导致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20.47元,增长2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64.63元,增长4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4.16元,下降1.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行驶公里数多,导致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项目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726.79元,比上年增加220,085.71元,增长25.90%,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因机构改革,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划出,2023年我部门招考录用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3,520,227.82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2,971.84元,固定资产597,255.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80,162.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0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96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03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03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4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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