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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6-0037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张孟代表:

你提出的《合理推进大姚县内砂石料开发》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的砂石料矿山现状

2016年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前,全县有砂石料矿山31个,多处于“小、散、弱”状态,部分矿山因资源枯竭、不满足生态环保、安全等原因纳入淘汰关闭,到2019年关闭了18个。保留下来的13个砂石料厂,又有大姚县三岔河乌龟山石料厂、大姚县石羊镇柳树塘石料厂、大姚县赵家店乡赵家店村委会蜻蛉石料厂、大姚县赵家店乡团塘村委会利皮河石料厂、大姚县新街乡砂石料厂、大姚县龙街乡石关村委会崩模箐石料厂因不符合生态环保管控要求、未能办理林地审批、安全生产许可等原因被关闭,到2021年全县只剩3个砂场和4个石料厂,且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和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二砂场因安全距离不足300米,无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未能投产。以上因素造成全县砂石料供应紧张局面。

为保障全县砂石料供应,2020年以来,我县新设立了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和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2022年又启动了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扩大矿区范围。整合重组了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和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二砂场。到2025年底,我县有石料厂5个,砂场2个,但全部集中在龙街镇、赵家店镇、新街镇:

(一)石料厂5个

1.大姚县龙街镇仓屯石场,矿区面积由0.0375km2扩大为0.3547km2,可采资源量为3396.63万吨,生产规模170万吨/年,出让年限为20年,达到大型矿山规模,可以满足全县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建设用砂石料需求,现已投入生产。

2.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现矿区面积为0.0639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山可开采资源量362.24万吨,主要供应我县C30以下普通民用建筑用块石、公分石、石粉砂。目前因资源即将采完,已启动办理扩大矿区范围。

3.大姚县新街大古衙长岭岗石料厂。现矿区面积为0.03241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山可开采资源量132.81万吨,主要供应我县C30以下普通民用建筑用块石、公分石、石粉砂。目前正常生产,但产量较小,已启动办理扩大矿区范围。

4.大姚县龙街茶花箐石料厂。现矿区面积为0.0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山可开采资源量90.45万吨,矿种为建筑用砂岩,可用于高速公路等高等级建筑。现正在办理采矿权延续并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5.大姚县龙街塔底砂石料厂,采矿权已过期,矿业权人申请延续并办理扩大矿区范围,但当地村民小组还未签署意见。

(二)砂厂2个

1.大姚县龙街镇秀水河砂场,可开采资源量1614.73万吨,出让年限20年,年生产规模75万吨,达到大型矿山规模,可以满足全县普通建设用砂需求,目前已投产。

2.大姚县龙街镇鼠街对门山砂场,矿区面积0.0535平方公里,生产规模10万吨/年,矿区面积0.0535平方公里。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其他部门手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提高露天采石(砂)准入门槛,除硅石、石英砂等特殊需求矿产外,停止新建开采规模低于100万吨/年的露天采石(砂),将现有采石(砂)场最小规模提高到50万吨/年,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底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属地县级政府积极引导退出。我县原来的长岭岗、红果箐、茶花箐和对门山2个砂场均为10万吨/年,要达到改造升级目标,就必须办理扩大矿区范围,困难还很大。最终导致的问题:一是难以找到满足上述开采规模的区块,大部分乡镇无法设置砂石料矿山,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砂石料全部外购,成本非常大,导致私挖乱采频发;二是即使设置了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的砂石料矿山,如果没有高速公路等大型项目支撑,将没有销售渠道。

(二)因资源储量、生态环保、安全距离等因素,新设砂石料矿山十分困难。第五轮矿规启动以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排查砂石料资源,重点是在西部片区三岔河、石羊等乡镇新设砂石料厂,初步选定了10个矿点。因露天砂石料矿山准入限制因素太多,大部分受制于生态红线、国家公益林、河湖岸线保护、村庄安全距离等,规划难以落地。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大姚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将三岔河镇木瓜拉箐、石羊镇叭腊么小村、龙街镇石关老崩箐、桂花镇大村衣博拉、三台乡多底河且么台5个新设砂石料采矿权区块和新街大古衙长岭岗石料厂、龙街镇对门山砂场、龙街镇秀水河砂场等3个扩大矿区范围区块纳入矿规。矿规批复后及时组织出让。

(二)推进砂石料矿山转型升级。做好大姚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果箐砂石料厂、大姚县新街大古衙长岭岗石料厂、大姚县龙街塔底砂石料厂、大姚县龙街茶花箐石料厂扩大矿区范围相关工作,确保矿山生产规模达到年产50万吨的最低要求,能充分保障县内砂石料供应。

(三)对初步选定具有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前景的空白区块,协调相关部门将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进行调整避让,为今后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留出空间。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指导好全县砂石料矿山的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砂石料供应。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杨 华 联系电话:0878-6222239)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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