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李兰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及时兑付昙华乡菜西拉村委会五里朱小组地质灾害搬迁县级补助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昙华乡菜西拉村他的么小组(原五里朱小组)因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2017年向上申报了19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并立项实施。根据2015年12月16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要求,纳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分散搬迁安置的,搬迁避让每户补助资金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万元、州级统筹专项资金1万元、县级自筹资金2万元)。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已分别下达了省级补助资金2万元、州级统筹专项资金1万元,应由县级自筹的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至今未下达。
针对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多次汇报,但由于前期县财政紧张,需由县级自筹每户2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至今未下达。我局已积极同县财政局对接,建议将此项资金纳入优先保障范围,争取年内落实并兑付搬迁避让剩余每户2万元建房补助资金。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联系人:李建文 联系电话:0878-6222239)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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