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杨明、李晓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请求解决西河建设占用耕地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3月,为改善新街镇西河河道汛期防洪安全和周边村组交通条件,由新街镇人民政府通过民修公助方式组织实施西河清淤等工程建设,在建设中占用了新街镇团山村委会幸福桥、薛家山、小河屯3个村民小组的土地,现在没有明确答复处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建议由新街镇人民政府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积极筹措资金,按相关政策解决占用土地补偿问题,同时请新街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减少社会矛盾。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持续关注和协调此问题。同时也请你们继续关心、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0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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