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复〔2020〕5号
陶亮、王菊梅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村(组)停车场规划》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强村(组)停车场规划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州、县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2019年的摸底调查中,我县有129个行政村,1541个自然村,目前已完成110个行政村,1440个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工作,未编制的村庄已包括在县城总体规划和各乡镇总体规划及各类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内,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已实现全覆盖。对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需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的村庄,根据各乡镇的需求,在2020年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进一步进行实地勘查,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结合村庄实际,开展编制工作。
在开展编制村(组)停车场规划等基础设施规划的同时,(一)结合城镇体系规划,适度集中布置基础设施,实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并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基础,逐步改造完善。(二)提出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确定各级村庄配置设施的类型和标准,根据设施特点,分析能够共享或局部共享的设施类型,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避免重复建设。(三)规划以调整和优化未来城乡发展空间为主,通过村庄示范村建设和基层村的环境整治,实现基础设施优化,并以此进一步引导村庄集聚。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乡镇、村庄发展建设的加快,规划建设村组停车场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并科学指导村庄规划的实施。通过规划引领,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村庄规划中村(组)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日
上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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