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207号),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20日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80号),2024年2月6日取得《自然资源部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207号)。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大姚段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因公路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申请征收土地符合有关规定。
三、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大姚县龙街镇龙街居民委员会白夷村居民小组、河家湾居民小组、龙街居民小组、龙街一组、龙街二组、上河底居民小组、设甸居民小组、下河底居民小组、小海子居民小组,仓屯村民委员会金家屯村民小组、麻栎树村民小组、水井一组、水井二组、水井三组、永胜村民小组,五福村民委员会黄土坡村民小组、马路湾村民小组、美泗村村民小组、金龙箐村民小组、里堡哨村民小组,鼠街村民委员会麻疯村民小组;金碧镇金家地村民委员会石桥村民小组,平山村民委员会大河边村民小组、光麦地村民小组、上村村民小组、香春树村民小组、小坝塘村民小组、平山村民一组、麻地冲村民小组,黄海屯居民委员会华地冲居民小组、吴家湾一组、吴家湾二组、白腊厂居民小组、菜子冲居民小组、郭家凹居民小组、山坡田居民小组、小蒲芦邑居民小组,龙林村民委员会高家屯一组、高家屯二组、黎家屯一组、黎园冲村民小组、西河村民小组、永一组、罗家村民小组;新街镇碧么村民委员会碧苴村民小组、大梨园村民小组,团山村民委员会东冲村民小组、河对门村民小组、黎家冲村民小组、小河屯村民小组、薛家山村民小组,小古衙村民委员会钱湾村民小组,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邓家山居民小组、街子居民小组、外罗古居民小组、小冲居民小组、迤罗古居民小组;龙街镇人民政府;新街镇人民政府;金碧镇人民政府;大姚公路分局;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共涉及大姚县3个乡镇,12个村(居)民委员会57个村(居)民小组和5个国有单位。
征收面积:287.0549公顷。
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现状调查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19日组织金碧镇、龙街镇、新街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本次征地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清点确认。
五、有关事项
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80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207号)的批准要求,将大姚县3个乡镇12个村(居)民委员会57个村(居)民小组和5个国有单位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87.05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件《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80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207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已是首条 |
下一条:征收土地预公告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