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段怀忠)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9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1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吴桂华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不动产坐落 | 大姚县金碧镇北街 | |
不动产权证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大土城国用(99)字第1613号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房权证金字第00442号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大房金共字第00442-1号、大房金共字第00442-2号、大房金共字第00442-3号、大房金共字第00442-4号、大房金共字第00442-5号 |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段怀忠 |
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继承公告(段怀忠)新大街.doc】
| 上一条: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民族中学) |
|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段怀忠)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