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07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王早林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不动产坐落 | 大姚县金碧镇北城外(方家坝三社) | |
不动产权证号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大土城集用(99)字第0314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大房权证金字第01418号 , 房屋共有权证号:大房金共字第01418-1号、01418-2号 |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王丽梅、王建军 |
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
上一条: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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