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01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3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自然资源局新街自然资源所(新街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878-638534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赵家告 刘保存 |
宅基地使用权 |
新街镇团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上西冲小组 |
532326105206JC00039W00000000 |
120 |
农村宅基地 |
其余权利人: 赵子刚 侯春花 赵晓涵 赵亿萱 |
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2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许云) |
下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杨绍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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