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5)0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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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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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开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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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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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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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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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西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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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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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号:大姚房权证金碧字第201400145A号
大姚房权证金碧字第201400145B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大国用(2010)第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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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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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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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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