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4)15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彭增锁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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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
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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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大国用(2000)字第2808号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房权证金字第02644号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大房金共金字第02644-1号 大房金共金字第0264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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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朱仁彩 |
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 月09日
上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杨思付) |
下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周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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