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4)7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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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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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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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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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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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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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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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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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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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七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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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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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七街社区(七街烈士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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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26101214JB00001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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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565.5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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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地(殡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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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31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建华、杨光芹) |
下一条:大姚县2022年棚改私有产权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高汉书等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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