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2
因大姚县2022年城市棚户区(金碧镇政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华啟荣等4户分别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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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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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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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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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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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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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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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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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金碧共字第065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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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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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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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校场路(金碧镇政府住宿小区1幢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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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第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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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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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权证字第201100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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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
金碧镇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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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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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城北路158号1幢1单元401室(大姚县金碧镇政府住宿小区5幢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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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第037号,
签约人:吴光周,吴光周购房后未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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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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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用(2010)字第4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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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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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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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校场路(大姚县金碧镇政府住宿小区3幢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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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第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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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姚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2024年5月30日
上一条:大姚县2022年棚改私有产权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高汉书等5户) |
下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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