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3)057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许伟、晏梅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2023年 5 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许春阳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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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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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伟、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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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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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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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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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姚县金碧镇春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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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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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72.53㎡/房屋:2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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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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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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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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