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2)10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学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2022年 1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6213181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华必龙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李学兰 
          | 
   
权利类型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坐落 
          | 
    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 
          | 
   |
面积 
          | 
    土地:47.00㎡/房屋:167.00㎡ 
          |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09日 
   
   
| 上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 下一条: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