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综合用房(二期)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前公示
大自然资示〔2026〕2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以划拨方式供应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5-G-23号 | 宗地面积 | 0.0951公顷 |
地块坐落 | 大姚县龙街新集镇四改三道路与赵龙公路交叉口北侧 | ||
土地用途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划拨价款 | 0 |
项目名称 | 大姚县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综合用房(二期)建设项目 | ||
受让单位 | 大姚县龙街镇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 ||
备注 | 该宗地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项目建设必须遵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按照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宗地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禁止类用地项目,不得用于其他类型项目建设。 | ||
二、公示期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878—6212588; 联 系 人:曹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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