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大姚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平衡,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省级备案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大姚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供地计划公布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刚性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法定依据和核心抓手。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能够精准摸排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升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合理性,提升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可持续开发利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事业发展提供用地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土地市场合理需求,遵循“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水平,精准保障全县“十五五”时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底线管控原则。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引导城镇用地向开发边界内集聚。科学统筹供地总量、结构与布局,衔接落实各层级规划目标,优化城市功能与产业布局,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用地需求。
2.坚持供需平衡、存量优先原则。严格落实国家“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要求,建立健全新增用地与存量盘活挂钩机制,大力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合理控制新增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规模。以需求定供给,精准研判2026年用地刚需,有序把控供地时序,提升土地配置效益。
3.坚持民生优先、刚需保障原则。立足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部署,紧扣全县四大产业发展布局和生产力空间架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乡村振兴、能源保障、五网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用地;全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融合发展及实体经济项目落地,统筹保障中小微企业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对限制类、淘汰类及不符合规划导向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4.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原则。严守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工作要求,深挖城镇低效用地、闲置用地开发潜力,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严格执行项目用地标准,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推动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中布局、发展集聚升级。强化批后监管,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夯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地基础。
5.坚持控增量优供给、稳定市场原则。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及建设“好房子”决策部署,落实省州因城施策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需定供”导向,从严管控商品住房及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安排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完善商品住宅地块周边教育、医疗、市政等配套设施,持续提升住宅建设品质,打造宜居宜业优质人居环境。分类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通过企业优化开发、市场转让或政府收储等措施消化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9年7月修正);
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9.《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2025年修订);
10.《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
1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13.《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
14.《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15.《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大姚县行政辖区范围内2026年度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计划实施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6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47.907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2.4867公顷,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供应5.4212公顷。
(二)供应结构
全年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2.8501公顷,占比8.69%;工业用地11.3660公顷,占比7.68%;物流仓储用地2.2868公顷,占比1.55%;城镇住宅用地15.6646公顷,占比10.59%(商品住房用地6.5492公顷、安置用地9.11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578公顷,占比3.83%;交通运输用地86.3420公顷,占比58.38%;公用设施用地9.6402公顷,占比6.52%;其他用途用地4.1004公顷,占比2.77%。详见附件1。
(三)供应布局
商服用地主要布局于楚姚高速大姚服务区、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县城规划区商业配套项目,沿高速沿线和县城核心区分布;城镇住宅用地集中布局于县城规划区,主要有孔子小镇开发地块、国际商贸城西侧住宅地块及历年征地涉及村民小组安置用地;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布局于南山坝工业片区、和县城南入城口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重点保障县公共体育场游泳馆、金蛉小学宿舍楼及运动场、西城幼儿园改扩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交通运输用地优先保障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金碧段、县城一环路东段、东片区二期路网及城区社会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公用设施用地主要是南山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小竹园及小梨园光伏等新能源配套项目;其他用途用地包含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赵家店特色旅游小镇火把广场及景观绿化等项目。
(四)供应时序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按照分批分季、按需投放、有序供应的原则,科学把控供地节奏。一季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0.987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7589公顷,住宅用地(商品住宅)1.24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633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2634公顷;二季度计划供应住宅用地(商品住宅)4.395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49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元大高速金碧段)79.824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5582公顷,其他用途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3.6988公顷;三季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7.5622公顷,工业用地6.583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4546公顷,住宅用地1.295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9103公顷,安置用地0.385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4.27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4370公顷,其他用途用地0.4016公顷;四季度计划供应商服用地4.3002公顷,工业用地4.023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0.6298公顷,住宅用地(安置用地)8.729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0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80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8186公顷。详见附件3。
(五)供应方式
商服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工业用地实行市场化配置,原则上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一律拍卖出让,并严格把控竞买资格与开发资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园绿地及广场等公益性用地,原则上划拨供应。
五、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严格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闲置土地盘活挂钩机制,深入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城镇低效用地清理处置。严控新增用地规模,深挖存量用地潜力,全面落实“净地”出让标准,规范供地流程、提升供地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构建需求引导供给、存量替代增量的用地保障新格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经济发展趋势、国土空间规划及存量土地利用现状,合理核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适配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急用先供、民生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乡村振兴、重点产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合理管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用地,不断优化用地供给结构与功能布局。
(三)创新土地供应方式
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开发利用,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应机制,畅通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渠道。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政策,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供地方式,出让年限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合理设定,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助力产业持续发展。
(四)强化土地市场配置效能
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分类管理、用地主体一视同仁,规范执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持续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稳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公益性项目自愿选择有偿方式用地,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秩序。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措施
(一)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定期会商、政策互通、信息共享、联合管控工作制度。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征地拆迁、用地报批、项目落地等难点问题,确保年度供地计划平稳有序落地执行。
(二)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认真践行“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企业转”工作理念,建立靠前服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跟踪服务机制。聚焦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提前介入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报批,实行全流程保姆式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效,全力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三)强化供地全流程监督管理
厘清发改、工信、住建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严格项目用地审批准入,严守土地使用标准、供地政策和产业准入门槛。健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体系,落实土地供应、开发利用、闲置预警常态化监管制度,督促用地主体按合同约定动工建设、按期竣工,从严防范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实现用地事前准入、事中管控、事后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
(四)实行计划动态调整评价
建立供地计划实施动态跟踪、定期研判、效果评价机制,实时掌握计划执行进度,及时梳理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因政策调整、项目变更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供地计划的,严格按编制程序报批、公示后实施。对省、州下达的临时重大应急项目、急需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追加供地指标,不再另行公布。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实施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并依据计划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时序和数量供地。县级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计划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1.2026年楚雄州大姚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2026年楚雄州大姚县住房供应计划表
3.2026年楚雄州大姚县国有建设用地季度供应计划表
4.大姚县2026年土地供应计划地块清单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1日
附件【附件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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