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5〕3号)文件规定,现将大姚县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享受对象和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4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
三、办理方式
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对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筛查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进行逐一核查是否属于严重失信单位,最终形成拟发放单位名单,然后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将资金拨付至大姚县税务局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经审核公示,云南浩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优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9户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于2025年8月27日已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或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特此告知。
政策咨询电话:0878-6222618
附:大姚县2025年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名单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大姚县2025年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名单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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