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暂行)》、楚人社办〔2016〕24号、大人社通〔2016〕20号文件要求,2018年大姚县人社局每月对经办机构及与医保局签订协议的定点药店医院开展分重点巡查检查,截至7月累计发出社会保障资金巡查督查报告书4份。
据劳社部发〔2005〕13号和云人社发﹝2015﹞320号文件要求,在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同时,将依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的联网运用,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日常巡查督查工作,通过系统社会保险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及其他数据信息,在业务专网上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了实时监督。2018年第1季度发出非现场监督核查通知书2份,通过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监督办公预警查询模块发现预警信息8条;第2季度发出非现场监督核查通知书2份,通过社保基金监管系统监督办公预警查询模块发现预警信息2690条。
一年多来,大姚县人社局始终秉持日常巡查检查监督为辅,提醒更正为主的原则,合理合法按程序科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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