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大姚县人社局“四项措施”全力推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认真研读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确保把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无偏差。
主动解读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相关业务股室将省州相关文件精神通过QQ群、微信群、大姚人社公众号进行宣传,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把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职尽责。社保经办机构相互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经办工作,对工作推进中碰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确保不因减免、延缴、缓缴使职工个人参保权益受损。
加强风险防控,维护基金安全。加强数据监测,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加强基金监督,坚决打击虚报瞒报漏报和企业通过拆分、新设等手段骗取减免资质等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截至2020年3月底,大姚县符合退费企业共84户,已退社会保险费2178542.98元,其中养老保险82户,金额1926995.68元;工伤保险62户,金额251547.63元。2020年3月12日,已退费大型企业7户,涉及金额306734.18元,其中养老保险7户,金额298363.04元,工伤保险7户,金额8371.14元。3月18日清退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用工伤保险费55户243176.49元;养老保险费75户162863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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