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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10-/2022-1226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关于转发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 生效日期: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楚人社通【2022】52号 关于转发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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