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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10期

索 引 号:dyx010/2025-0004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10期 生效日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税必高等同志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 税必高,男,云南福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根据申请人陈述,2025年7月20日23:00左右,税必高受公司通知在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9分部井峰口山三号隧道工作过程中踩滑导致摔伤。调查研究,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不予认定工伤。

2.胡翠英,女,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大姚供电局职工。2025年8月22日至27日,胡翠英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大姚供电局安排前往双柏县参加“楚电杯”职工篮球运动会比赛。8月24日,胡翠英在篮球比赛中被对方球员绊倒导致左膝受伤。调查研究,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认定工伤。

3.李文母,男,云南玉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9月4日早上8:30:左右,李文母在元大高速公路金家地隧道内工作时,被隧道顶部突然掉落的泥土及碎石块砸倒在地,导致受伤。调查研究,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认定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10月23日至202510月 2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刘学祥

联系电话:0878-6222433

联系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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