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大姚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第一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推出了一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工作措施(第一批),现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大姚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第一批)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6·23公告附件:大姚县人社局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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