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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财办【2020】41号 对大姚县第九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32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财办【2020】41号 对大姚县第九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华委员、冷淑莲委员、苏圆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人民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村务监督和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财政局作为农村“三资”资金监管部门,坚持把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作为基层财政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乡镇财政所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专户,从资金申请拨付、支出票据管理、审批报账程序等方面明确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责任细,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村账乡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完善资金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等农村财务及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入账,确保支出票据规范、内容事实清楚,大额支出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财政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小金库”、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公款私存等问题。每年针对强农惠农补贴项目资金管理环节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强化政策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及实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业务基础知识、政策法规等,提高基层财务管理业务与规范化水平。

在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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