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兑付各项涉农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关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立了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县人民政府历年十分重视农村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三农资金投入,财政局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整县脱贫摘帽”目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提升管理效能及工作质量,为全县“三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整县脱贫摘帽”目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及时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
(一)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为支持春耕生产,促进稳粮增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缓解农民生产成本压力,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手中。2019年以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9950.16万元,其中:2019年发放4692.13万元(耕地地力补贴291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60万元,草原生态奖补914.93万元,完善退耕还林37.5万元,国家级、省级生态效益补偿569.7万元),2020年发放5258.03万元(耕地地力补贴297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96万元,草原生态奖补914.93万元,完善退耕还林37.5万元,国家级生态效益补偿1139.6万元)。
(二)聚焦“三农”投入,加强资金整合。一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扶贫资金争取整合力度,按照“规划引领、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明确报账的实施范围、报账程序,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制定各年度《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完善《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做到应整合尽整合。三是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科学统筹分配资金,县财政局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后,及时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扶贫项目库中按计划科学选定扶贫项目,并报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确保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个月内安排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和乡镇,有效提高项目批复时效性和资金分配科学性。2016年至2020年共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林业、扶贫、发改、民宗等各块资金12.91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持贫困户产业、小额信贷贴息项目。通过资金和项目整合,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得到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加快,其中:产业扶贫资金投入3.42亿元(其中:到户产业补助投入1.98亿元)。连续四年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3000—7000元的产业扶持差异化补助政策,引导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四是完成扶贫贴息贷款12450万元,涉及12个乡镇1729户贫困户。五是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8年以来投入3870万元,按照每个村30万元的标准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9年投入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350万元,重点支持7个村委会产业发展,2020年投入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6个乡镇20个村委会产业发展。2019年底全县12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3万元以上;2018年投入资金505.2万元为村“三职”干部人均每月增加报酬1000元,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制定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实施意见,建议财政支持的大灾风险分散意见
一是加快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拓宽“三农”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按照省州的安排和部署,各涉农保险机构在巩固乡镇已有服务网点的基础上,着力优化布局,继续加大保险服务乡镇的网点设置工作,做好本辖区内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进一步扩大乡镇、村两级的保险服务的覆盖面。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9年,我县纳入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种植业为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养殖业为能繁母猪、育肥猪,林业保险为森林火灾保险。其中水稻投保面积22714.25亩,玉米投保面积146767.32亩;公益林火灾保险2049566.2亩,商品林火灾保险2588963.3亩;春季能繁母猪保险17643头,育肥猪保险85315头,参保小麦679亩,油菜2753.7亩,马铃薯1315亩。
二是按照省州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及配套比例,我县2019年全年农业保险保费合计900.42万元,财政应补贴资金合计766.06万元,中央资金391.7万元,省级资金192.36万元,州级资金54.6万元,县级资金127.4万元。2019年共到位资金708.29万元,其中:中央378万元,省级156万元,州级45万元,县级129.29万元。三是加强财政、农业、保险部门协调沟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2019年,已足额拨付水稻、玉米保险补贴资金292.96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补贴170万元,养殖业保险补贴303.09万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所有保费补贴全部拨付到位。2020年已经与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县财保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针对保险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安排2020年实施计划。
我县将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州财政三农转移支付资金。聚焦“三农”投入,加强资金整合,按照“规划引领、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明确报账的实施范围、报账程序,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上一条: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59号建议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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